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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經營者不應使用受污染海水存藝海鮮
衛生福利黃錢其濂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上說,目前並没有法例管制酒樓 食肆或街市魚販用海水存養魚類·
黄錢其濂答覆崴國濓議員的提問時說,活生的魚類、動物和雀鳥在法律上恶 列入食物範圍之内,但一經屠宰和經過其他處理程序即成為供市民食用的食物 · 從這一刻起,這些食物須受一般食物的管制·
她指出,在食肆和街市存養活生魚類屬環境衛生事項,由兩個市政總署負責監
她説,這兩個部門已採取積極步驟,勸告海鮮食經營者和魚販不應將懷疑受 污染的海水放進魚缸,用作存藝海鮮,
當局亦已將堵理貝殼類海產的衛生守則分發給處理這類食物的人士,以防止貝 殼類海產在存養時受到污染,
黄錢其濂說,為確保食物符合安全標準,衛生署衛生事務部自查執行食物監察 工作·該署人員從各批發商和零售商,以及各食物入口站抽取食物樣本,送往化 獻所進行化驗。
所進行的化驗包括各種細菌含量、大腸桿菌類和能令食物有毒的生物含量、重 金屬的化學分析,以及生體毒素的毒性化驗,
任何食物業的經營均受公衆衛生及市政條例所管制,而食物業經營者更須在開 業前向市政局或區域市政局領取牌照
此外,根據全物滿一市政局}附及食物米(區域市政局 ) 附例,凡從事食物 米的人士均須採取所有必需的步驟,以確保食物免受污染,
該兩條食物附例亦禁止市民在維多利亞港、香港仔灣,以及葵涌和荃灣兩 海灣網取貝殼類海產以供食用,
不過,黄錢其濓提出忠告,她說:「抽取食物樣本化驗以確保食物符合安全標 準固然重要,但我們亦應注重個人、環境和食物衛生,例如食物須經徹底洗滌和 烹煮才進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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