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虑加强檢控 保障工人權益
為使工人的法定權益受到保障,勞工處在檢控違反勞工法例方面不透餘力, 去年成功檢控的個案,比對上一年圍著增加·
在一九九二年,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六千六百四十四宗,總罰款額達一千九百 四十萬元,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檢控)未鈞澤今日(星期五)說:「在一九九一年, 勞工處成功檢控的個案有三千八百八十九宗,劉款共一千五百五十萬元,與去年 比較,九二年成功檢控的個案,較九一年上升百分之七十,」
他說:「我們有決心並竭盡所能檢控違例者,」
「透過勞工處檢控行動,僱主要為他們的不法行為付出代價,從而令工人獲得 更佳安全保障和福利·
宋鈞澤在評論去年的定罪數字時表示,在被定罪的個案中,約有百分之四十一 是與工業安全有
他說:「這包括一千六百三十五宗違反工廠暨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個 案,罰款額達六百三十萬元。」
「在這些個案中,六百八十二宗是由於僱主没有在啤機及其他機器之危陰部份 裝設適當防護罩;而另外三百二十六宗則是未能保持出口通道暢通無阻·」
在保障建築地盆工人安全方面,宋鈞澤表示勞工處根據建築地盆一安全】規例 成功檢控的個案共一千一百二十七宗,罰款共八百三十萬元
他說:「其中三百八十一宗是由於僱主未有在樓宇邊緣、挖掘泥口、潤口或其 他危险地方裝設欄或覆蓋物,防止工人從高處下墜。」
「另外二百四十七宗則是由於僱主未有為工人提供安全帽,或確保他們在地盆 工作時配戴安全帽,」
此外,與保障僱員法定福利有關而被定罪的個案亦有三千五百八十八宗,他們
涉及之法例包括婦女及青年(工業)規例、僱用兒童規例,職業介紹所規例、 傭條例、勞資關係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罰款總額達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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