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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詳情公布

學生資助辦事處今日(星期三)公布有關一九九三—九四年度本港專上學生資 助計劃申請辦法,

該項資助計劃是為在香港城市理工學院、香港浸會學院、香港理工學院、嶺南 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及香港大學攻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提供助學 金及貸款·由九三至九四年度開始,本資助計劃亦擴展至包括香港科技学院(柴 灣)及香港科技學院(青衣 ) 攻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符合資格之申請者必須擁有香港居留權或於課程開始前已連續在香港居留或以 香港為居留地滿三年

研究生及攻讀學士以上學位文憑課程學生,若於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仍 未超過其指定之最短註用期限者,亦可申請,(修碩士學位之最短柱用期限通 常為兩年,而修旅哲學博士學位則通常為三年,

上述學院之舊生可向校方索取申請表格·

凡已投考香港大學並符合入學條件之新生,可携向高級程度考試成籬車,前往 校方索取申請表格,惟申請人應於被取錄後,才交回填妥之表格,至於香港城市 理工學院、香港浸會學院、香港理工學院、南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 大學,香港科技學院(柴灣)及香港科技學院(青衣)所取錄之新生,可於註用 時直接向該學院索取表格 +

學生可將填妥的申請表格直接交回所就讀的學院再轉送學生資助辦事處,不過, 如果舊生有其他兄弟姊妹也是舊生而亦需要同時申請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需 另行遞交表格·這類别的盤生要把本身的申請表來附兄弟姊妹各自填妥的申請表 一起郵寄或親自交回學生資助辦事處,

申請人如欲申請車船津貼,可填妥同一份表格上有關的部份·

所有填妥之申請書需交回其所屬院校之辦事處,截止申請日期如下:

平常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新生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一九九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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