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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審議行政上訴委員會條例草案
一條旨在成立一個獨立的行政上訴委員會聆訊針對某些行政決定而提出的法定 上訴的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
該條例草案按入楼法案條例第十條的精神規定一個較公開的法定上訴制度,
布政司崔德爵士在動議二讀行政上訴委員會條例草案時說,委員會可以行使作 出原來決定者所獲授予的一切權力和酌情權,而且可以確定、更改或擱置原來的 决定
行政上訴委員會預算要處理範圍廣闊的各類上訴,
霍德爵士說:「不過,在初期而言,委員只需處理二十八類比較福軍的上訴, 包括有關雜牌照和注册的上訴.」
他解釋此安排令委員會可以有效地運作及累積專業知識
他說:「可能對政策或政治方面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定上訴仍會由行政局處理。」
委員會可以公開聆訊,讓上訴人有攝出席聆訊和由代表代為陳辭,並要求委員 就所作裁決以書面說明理由,
霍德爵士說:「此舉不僅增加上訴裁決的透明度,亦會提高司法的質素·
完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擬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
制訂廣播事務條例草案
政府擬於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的立法局帝期内提交廣播事務條例草案,以便將 影響所有電台和電視廣播的條款,歸併為一條法例,
政府在擬訂該條例草案時,將研究廣播事務管理局應可施加的懲罰是否恰當的
政府亦舍研究應否把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決定提出的上訴由港督帝同行政局轉 移到交由獨立組織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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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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