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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正檢討簽發酒牌程序

憲制事務司施祖祥今日(星期三)說,市政總署及區城市政總署正在檢討其簽 發酒牌程序及有關法例以研究是否可以將程序簡化,

施祖祥在立法局會議上以書面回覆鮑區議員提問時說:「另一項由多個部門就 菜館發牌辦法進行的檢討亦正開展·」

為協助公案人士申領牌照,當局經已印發一本題目為「普通菜館及小食菜牌 照申請指南」的小册子,並舉辦有關發牌的講座,向申請人解釋發牌程序

施祖祥說,此外,有關部門亦定期就發牌事宜舉行會議,解決難於處理的個案,

在解釋箋發酒牌的程序時,他說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轄下的酒牌局簽發酒牌的 主要目的,是確保獲發酒牌的樓宇適合招待公衆人士,並且有妥黠的管理及管制, 使公衆利益得到保障,

他說,其中一個辦法是確保與酒牌申請有關的樓宇,亦已領取菜館牌照·

施祖祥說:「由於在簽發菜肥牌照時,當局全面考慮樓宇的結構、防火及衛 生安全等問題,因而亦能確保有關樓宇適合獲發酒牌·

他補-

說:「不過,這些程序需時進行,有時並會引致延誤,倘若申請人多次 都未能符合菜館牌照所需的規定,情況更甚,」

施祖祥說,當局又採取其他措施,確保有關樓宇獲得妥善管理·

這些措施包括將窗發新酒牌的申請轉交警務處處長及有關地區的政務專員,請 他們分别就申請人是否適合持牌及公衆人士對申請的意見兩者加以研究及評論·

當局亦在本地報章刊登廣告及在有關樓宇所在的建築物張貼告示,以徵詢公棄 意見

憲制事務司指出,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人對個案有異議,由接獲申請至簽發牌 照約需三個月,若有人對申請提出異議,處理時間可能書多兩至三個月,

施祖祥說,如果酒牌申請已獲批准,但因尚未取得菜館牌照而未能簧發,延誤 時向更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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