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川
陳連景引述一宗約在二十五年前於深水埗順寧道:座工米大师一樓的一間紡織 廠發生的快劇・宮時,大部分太眞使用者在逃避火警時被困於正門樓梯内
他說:「逃生者出現驚慌情況,整行人在樓梯上像骨牌般連環倒下,結果引致 十八人死亡及若干人受傷。」
「東主須不時提醒所有在工場工作之工人在緊急事故發生時,不要只使用其中 一條樓梯,而應盡可能使用所有可供用之樓梯,」
他補-
說:「為喚起工人對防火安全之進一步警覺,東主應在工業大廈内成立 救傷及救火隊,及每隔一段時間安排一些走火演習,特别是在乾燥季節。在有需 要時,東主可向消防處諮詢有關意見·」
陳達衆說,倘若火警在工来大厦之高層發生,在低層工場工作之工人應被帶領 盡盡使用不同樓梯落樓雅開大厦·
他補-
說:「倘若火警在低際發生,則在高廢工場工人應使用所有可供應用 樓梯前往一處較高的安全地點暫避。」
「因此,十分重要的是東主必須確保工場所有走火通道暢通無阻,而所有出口、 樓梯及天台等,應在任何時間内均可使用J
陳達景謂工廠督察 繕執行例須呈報工場防火設備之法例,而所有有關防火 之查詢,可致電勞工處案科之各個分區辦事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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