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維持法律制度,社群所要負起的總費用,不論是甚麼形式的,是非常大的。 而且繼續增加,我們必須時刻覺防範發展至一個情況,那就是法律和律師簡直 高昂到越來越多市民望而卻步,」
他說:「我們必須實際,否則法律成為祇是巨富的僕人—那些有能力從事時 間長、费用高的訴訟的百萬出或有势力的大公司;他們的争论盘把法院的珍貴 資源用光,而他們所爭訟的,往往是關於某一個數字應在結算表那一邊出現,
他相信政府近年來大幅增加法律援助的撥款是一件可窖的事·
他說,然而,從没有任何法律援助制度,是可以提供全面法律保障,而無須付 出難以負擔的費用1
他說:「現在正是時候讓我們切實考慮」下,究竟有甚麽辦法可以向社群提供 隋軍、廉宜而人人可得的法律服務·」
馬案替說,不拘形式的審裁處在這方面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設立審裁處,例 如勞資審裁處及小額錢債審裁慮的原意,並不是要它們發揮與一般法庭一樣的功 能,而是要作為不拘形式的審裁處,這些審裁處不准律師出席聆訊,而有關財務 糾紛,可以不拘形式地迅速獲得解決,
「現在也許是時候再對這些審裁處進行研究,確保它們真正是服務社區的審裁 處,而市民向這些審裁處求助,可隨時獲得保證,他們的糾紛會得到迅速而不拘 形式的裁決·」
他說:「對於那些目前須提交法庭的案件,我們亦棠探討其他處理辦法,我們 應當運用想像力,尋求可行的辦法,解決变用及附帶的延誤問題。」
現時大盘一般案件是交由法庭處理,而且必須交予法庭處理,因為別無其他途 徑路求申訴,他相信有-
分的理由要提供途徑,代替法加以處理·
他又相信,市民的普通問題,不少可以透過調解或其他解決糾紛的方法解決, 這類解決糾紛的辦法便捷又經濟
「此外,還有一附帶好處,就是放鬆了法庭,讓法庭可以把資源用於那些必須 繼續由司法制度處理的辜宜上,例如審理刑事案件、發展公法及發展諸如人模法 案等範畴的法珽等,」
馬窜營說,有迹象顯示,本港市民對其他形式的糾紛解決辦法認識日深,這點 實在令人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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