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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衆遊行資料軍張

可供公眾人士索商

政府已印製「怎樣申請舉行公衆遊行或通知警方擬舉行公衆集」資料軍張, 存放在各區政務處、警署及警察總部牌照科,供公衆人士索閱。

保安司區士培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以書面回覆率永達議員的提問時, 作上述表示,

公衆人士亦可向警署或警察總部牌照科人員査詢有關資料、

區士培説:「我們經常檢討公衆集會的申請表格及程序,務求盡量方便使用者,

就如我們經常檢討其他事項的申請表格及程序一樣。」

目前,政府正檢討有關規管公棄聚會,遊行及集會的公安條例第三部

保安司說:「我預料這些活動的申請程序會因這次檢討得以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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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局只會在顧問研究完成後,始行考慮是否可以遷移該碇治區。」

區士培指出,荃灣危险品碇泊區未嘗發生過涉及危險品的意外,當局認為該碇 泊區危險不大·在該處停泊的船隻所獲准裝載的物品只有某幾類燃油,這類危險 品的潛在危險很低,而且爆炸機極微,

區士培說,有爆炸可能及高度易燃的物品必須在較偏遠和隔離的碇治區處理· 這些危險品只准擺放在体泊該處的船隻上;在這個碇泊區内,危險品不得由一艘 船隻搬往另一艘船隻·

他說:「我們相信就安全程度而言,這些裝載危險品的船隻與住宅區的距離已 經很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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