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簡易程序定罪的罪行,最高刑罰則維持不變,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港督將向立法局簡述海外訪問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動海通過暂停執行衆港常規,使港篮在下星期二(十二 月一日 )與立法局議員舉行會議簡述他的海外訪問,
財政司麥高樂在動暂停執行出滋常規第七、十一及十二條時説,港督以立法 局主席身份,擬於是次海外訪問返港後,隨即與港區會面,簡述是次訪問及回答 議員問題,
應課稅品條例修訂
一項旨在消除香港海關總監在執行應課稅品條例有關没收被檢去物品的規定時 所遭遇的工作上困難的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審議,
理庫務司其志在動議二讀一九九二年應課税品(修訂)(第二號)條例草 案時說,香港海關人員在執行上述程序時,曾遭遇實際困難,
他說,送達通知書須涉及大量的文件工作,而在很多情況下,這些工作更不 必要·倘物主居於海外或物主在提出聲請後「不知去向」,則送達通知畫的工作 尤其困難,
鄺其志說:「此外,貯存没收物品亦是一個大問題,而且成本十分高昂·当局 曾就此事進行檢討,以精丽没收物品條文,從而解決這些實際困難,」
條例草案授枨海關總監在没收物品的法律程序完結前,可處理容易腐爛或雖 以貯存的物品,以節省貯存用地和成本·
條例草案亦容許更多類別的人在没收物品的程序中向海關總監或裁判官提出 請。這項修訂,使任何對被檢去貨品擁有合法權益的人士可提出聲請,要求取回 貨品
完
+
循公訴程序審訊的戰略物品罪,可被判最高刑罰監禁七年及無限額罰款,這與 其他施行普通法地區的刑罰一致,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