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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國

政府將修訂外匯基金條例 以便成立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融司林定國今日(星期四) 表示,政府將於十一月四日向立法局提交一項條 例草案,藉以修訂外匯基金條例,以便成立金融管理局及擴大外匯基金的用途, 使其可以用作維持本港穩定和健全的貨幣金融體系的次要用途,

持訂

本外白

林定國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港督於十月七日發表施政報告時宣布,政府已決 定現在是適當時候,在本港行政主導架構内,成立一個香港金融管理局·

林定國說:「外匯基金管理局及銀行業監理處將會合併成為新的香港金融管理

他說:「新管理局將在調配人手及資源運用上享有所需的弹性,而無須受適用 於其他政府部門的資源分配及人事程序所制肘」

這將會有助加強我們畫施及達致維持匯率穩定的金融政策目標+」

他說:「新安排有助於維持專業的水準及連貫性,藉此巓取公衆及國際金融界 的信心 • 」

香港金融管理局將由一名總裁出任主管,並向財政司負責·財政司仍將會是外 匯基金的控制人,並將保留其根據外匯基金條例賦予的法定權力·

銀行監理專員根據銀行業及其他條例,所擁有的權力將賦予金融管理專員·

初期金融管理局職員將主要由政府借調公務員担任,他們薪酬及服務條件將會 維持不變,但該局將可採用有異於公務員的條件,聘請職員,以吸引及保留具備 適岿經驗的高質素人員,

為使這些新安排得到法定效力,政府將於十一月四日向立法局提交外匯基金 〔條訂)條例草案

林定國說:「新加入外匯基金的第二項用途並非表示當有個别銀行出現財政困 難時,政府定當挽救該等銀行,」

他說:「每一個別銀行出現的事件,仍然是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衛,外匯基金 只會處理對整個金融制度的穩定性及健全性構成影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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