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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根據公司條例成立小組 監察兩項調查進展情況
政府已根據公司條例第一四二及第一四三條分别成立督導小組,以監察兩項現 正進行的調查的進展及調查人員的工作
該兩項調查涉及聯合集團有限公司及有關公司,以及世貿中心集團有限公司及 湯臣太平洋有限公司
金融司林定國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以書面答權劉慧卿議員所提問題 時,作上述表示・
林定國說:「每個督導小組均由我其中一名副手出任主席,並由律政署、證券 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金融科一些熟悉公司事務的資深人骨组成·」
督導小組定期開,收取及檢討調查人員的進度報告,並與調查人員研究最具 成本效益及最有效率的調查方法,
金融司表示,關於根據兩條條例進行的調查,政府與調查人員保持直接聯繫, 確保每項調查工作盡可能順利及有效地進行。
除現時正在調查中的兩宗個案外,過去十年内另有八宗調查是根據公司條例進 行的,其中一宗涉及八間公司,
他說:「要留意的是,這些調查的目標之一,是調查有關對上市公司的具體投 訴或所出現的嚴重問題。」
因此,他認為這些調查的效用,不能軍以查出的問題數目及其後施行的制裁作 為衝暈
他說:「在某些情況下,就算調查只證實受託人責任没有受到濫用或某項投訴 不能成立,該項調查亦可算作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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