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2-08-03 — Page 5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與對上一季比較,今年第一季工程總值下降,主要原因由於私人地盤工程總值 在内瀧少百分之十點二,降至八十億元,這與部分大型私營住宅建築工程相緖 接近完成有關,工程總值和去年同季比較,則上升百分之五點一

特别工程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總值達十一億元,與上一季比較,下跌百分之五 點零,但和去年同季比較,則上升百分之十八點四,

另一方面,在公營地盤完成的工程總值,比對上一季增加百分之三點六,與去 年同季比較,亦上升百分之五點四,上述增幅主要來自一些與新機場有關之工程 ·

一般工程承建商所完成的非地盤工程總值為二十九億元,較上一季上升百分之 二點四,但比去年同季則下跌百分之八點六,

以建築物落成後的用途來分析,住宅樓宇(包括住宅/非住宅混合樓宇 ) 工程 佔建築地盤工程總值最大比重,九二年第一季總值為四十九億元,與上季比較, 下跌百分之三點七,但與去年同季比較,則增加百分之五點四·

商業樓宇情況與住宅樓宇情況相若,工程總值達二十三億元,較上季下跌百分 之十四點一,與去年第一季比較,則上升百分之九點三·商業樓宇工程仍屬地盤 工程的第二大類·

運輸建設工程在本年第一季的總值為十四億元,較上季略增百分之一點九,而 與一年前比較,則下跌百分之六點八,運輸建設工程仍屬地盤工程的第三大類,

從一九九二年第一季開始,本項統計調查已採用香港標準工業分類法(HSJt} ,取代一直沿用的國際標準工業分類法(Jst),來劃分統計調查所包括的 經濟活動,對上四季的按季統計調查結果已作重新編製,以方便比較,是項統計 調查,亦同時在本年第一季起採用一系列新的樣本組合·

由於分判工程在建築業内十分普遍,一個建築機構可以是某一份合約的主要承 建商,同時亦可以是另一合約的分判承建商·

主要承建商 (包括一般工程承建商或特别工程承建商 ) 進行的工程總值,是指 該等建築機構在其作為主要承建商合約中所完成的工程業,並不包括其他為分判 承建商所進行的工程,惟分判承建商的工程總值應已包括在有關主要承建商的工 程總值之内·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