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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必須裝設妥善護罩

勞工處首席工癥督察總監陳達今日(星期五) 呼籲工廠東主必須為機器所有 危險部分安裝妥善護罩,保護工人免受傷害·

陳達景說:「機器若不裝置任何護罩或適當護罩,極容易發生危險,原因是即 使最有經驗之工作程序亦會出錯。」

他指出因機器做成的意外,受傷程度往往十分嚴重,受害人很可能永久丧失 工作能力甚至死亡,

他說:「在機器上裝置適當護罩可防止工人受傷,同時加强工人信心·」

「另一方面,工人不應操作未安裝安營謀罩的機器,以及避免直接接觸轉動中 機器的危險部分,」

陳達景憶述最近一宗檢控個案,案中一名工人在清洗一部未裝有護置的柯式印 刷機時,右手被轉輪嚴重來傷·而上星期,一名在九歲浬一間工廠工作的工人, 右手亦因類似情況受傷

榮强調說:「根據工廠暨工業經營(機器及操作)規例,工廠東主必 在每部利用機械推動的機器之危險部分,安裝妥善之護罩·」

他說:「上述安全措施包括在印刷機轉輪的前方及後方安裝互鎖式護罩,及在

版砲轉輸及膠砲轉輪之間裝設觸覺式來口護罩,」

他指出工廠東主應為負責清潔轉輪的工人提供適當設施·

另一方面,工人應參加由勞工處工業安全訓練中心開辦的安全訓練課程,以便 他們可有效使用不同類型的安全設施,及明瞭在修理機器後,必須重新装回原有 的安全護罩才可再次使用該機器·

陳達景說:「工廠東主應確知他們本身有貴任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工作環境, 而不應只倚賴工廠督察替他們進行安全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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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

說:「任何違反上述規例之安全規定的束主,最高可被判劉三萬元,」

他亦促請工人與僱主合作採取所需之安全措施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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