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
玩具及兒童產品條例草案
工商司周德熙今日(星期二)與立法局玩具及兒童產品條例草案專責小組會議 後宣布,該條例草案希望盡早在十月左右的下年度立法局會期進行二讀辯論·
周德熙說:「我們向該小組表示,我們在最後的一刻接獲零售商對該條例草案 將採納的玩具安全標準提出意見。」
他說:「對於在這時候才提出意見,我們感到意外,在條例草案草擬前及正在 草擬期間,我們曾廣泛地徵詢有關團體的意見,該條例草案於今年四月十日在 政府憲報刊登·」
「令我們感到遺憾的是這些意見在條例草案原定在本立法局年度最後的一次會 期,即七月十五日及十六日之前數天才送達至我們。」
「但無論如何,這些意見提出一些重要的論點;為顧及消費者利益的大前提下, 這些論點是值得進一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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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德熙補-
說:「我們相信延遲通過條例草案一段有限的時間是可取的,因為 我們有機會考慮是否有改醬草案的餘地。」
他說:「除了專責小組所同意的修訂外,我們認為任何對草案的進一步修訂 是以符合消費者的一般利益及不應影響建議法例的完整性下才可予接受。」
「我強調,政府的行動是基於消費者的最佳利益,雖然略為延遲,我們仍然希 望照原定計劃於明年七月實施該法例,以免影響消費者的利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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