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十四
環保署推嗓音較少打櫃法
環境保護署正不斷與建築商及有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推廣在市區採用噪音較 少的打樁方法,以便進一步管制撞擊式打樁工程,
規劃環境地政司伊信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給黃震返港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 覆作上述表示,
此外,伊信說當局並擬於工務科本年十月簽發的土木工程合約的一般施工細則 内,規定承建商在進行地盤打格工程時,須定期監察地盤所發出的噪音,
伊信指出,一九八九年制訂的嗓音管制條例第六條,對打樁工程有所管制,周 日下午七時至翌晨七時,以及公衆假期的任何時間均禁止進行打樁工程,而周日 進行的打樁工程,亦只限在幾段時間内進行 ·
周日進行撞擊式」 工程須向環境保護署申領嗓音管制時段施工許可證,
規劃環境地政司說:「許可證規定這類打樁工程每日只能進行三小時、五小時 或十二小時,視乎工程距離嗓音感應强地方(例如民居及學校 )的遠近而定·」
「在樓宇密集的市區和住宅區,撞擊式打樁工程只可在每日造成較少影響的三 個小時內進行,即上午八時至九時,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一時三十分以及下午五 時至六時」
環境保護署和警務處去年共接獲十九宗有關打樁工程引致嗓音的投訴。
伊信說其中四宗由警務處處理,十五宗由環境保護署處理·
六名承建商因不遵從許可證的條件而遭當局檢控·
其餘十三宗的承建商則遭受口頭警告,並已即時採取措施,以補救違反許可證 條件的情況,
另外,當局於去年共箋發四百七十八張噪音管制時段施工許可證,以便承建商 進行撞擊式打櫃工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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