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稅建議不應視作更重稅制開始
現時利得稅的建議不應視作一個走向更重利得税新趨勢的開始,或是一個滑向 更重利得税的斜坡,
財政司麥高樂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總結辯論一九九二年撥款條例草案時作 上述表示 ·
麥高樂表示有這麽多議員贊成略為提高利得稅,使他感到欣慰·
他說:「利潤及薪金兩者都要課稅,為政府提供收入,這個觀念已經取得廣泛 的共識」
他了解有些人士擔心進一步提高利得税,削瑞本港作為工商業及金融中心的 競爭優勢。
就差餉建議方面,麥高樂表示這個增加半個百分點温和的增幅,使差餉仍處於 接近歷來最低的水平,
他說:「此外,差餉在居所費用總值所佔比例,已經降至不足百分之四,」
「建議增幅的實際影響,將不會嚴重。」
此外,他表示由於差餉大致上反映差餉繳納人的融交能力,因此中等及較低收 入階層所受的影響,將會最小,
就有些議員認為,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寬滅差餉辦法應該延長 指出,其實這個辦法只是一項臨時措施。
他說:「其目的已經達到,假如延長多一年,亦只有不足百分之六的住宅樓宇 差餉維納人會受惠,而且,政府損失的收入相當龐大: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 接近九億元·」
他表示他較早前提及有需要減低對較不穩定收入來源的倚賴。一項明顯的做法 是開徵一般銷售稅·
他說:「我希望毋須開這種性質的新稅項,我相信我建議溫和地調高一般差 餉徵收率的做法,可提供一個穩定和可預測的收入來源,為直至一九九六至九七 年度的期間帶來接近六十億元的收入,
增加差餉,除可以避免開徵銷售税外,高樂表示亦有助他將今年預算案所建 融的間接稅增幅,維持在非常温和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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