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釋當局在擬訂預算案前,已盡力確定立法局議員的意見。
他指出政府在去年十二月,已安排與兩局議員在内務會議進行討論,
麥高樂說:「在公布預算案整整十天前,我們向議員及傳媒發表整套開支預算 草案」
「在公布預算案前的星期五,我們向議員簡介開支預算的内容。」
「我們給予議員兩倍以上的時間在財務委員会特别富海上提問·」
「對於希望就預算案表達意見的任何假别立法局議員或一組議員,我亦一定和 他們見面·可惜,這些會議大多舉行得太遲,未能對本年度的財政預算策略帶來 有意義的影響・」
財政司指出,制訂預算案的過程繁複,其間所涉及的工作並非只是研究一連串 建議,然後從中挑選看來較好的幾項·
麥高樂解釋說:「事實上,在上年度的預算案通過後不久,制訂新預算案的過 程便要開始·」
「例如,在擬訂本年度的預算案時,我們首先在去年五月按最新情況對中期預 測作出修訂,此舉為我們提供基礎,去評估額外開支的先後次序,在這個過程中, 我們會考應以往的決策,以及各位議員和社會人士所表達的意見,」
「接禁便運用我們的預算準則,然後對整套預算案在收入方面所引起的影響和 各項方案進行評估·」
他說最後訂定的,是一套細心平衡的建識,既考慮到社會上各項争取優先處理 的需求和各方面的利益,亦顧及我們本身的負擔能力,所着眼的不只是未來的一 年,而是整個策劃期·
麥高樂説從制訂財政預算案過程的時間表來看,顯而易見,立法局與政府之間 有效地交流意見的關鍵,是及早討論各類事務的先後次序和目標
}
他說:「這個過程的本質,表示我們必須作出令人為難的抉擇,但我確信,透 過合作我們可使這個程序順利進行,」
立七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