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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去年成功檢控 近四干连勞工法僱主
勞工處為加强保障工人之法定利益,去年成功檢控違反勞工法例人士的個案 前一年大幅度增加
根據該處統計數字,去年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三千八百八十九宗,總劉款額達 千五百五十四萬元,
勞工處高級工事務主任(檢控) 宋鈞澤說:「上述數字比較一九九〇年的三 干一百五十六宗,罰款一千三百一十九萬元,上升了百分之二十三,J
他續說:「由於更多僱主要為他們的不法行為付出代價,這可使他們更重視工 人之安全及福利·」
宋鈞澤在評論去年的檢控數字時指出,約百分之五十三的定罪個案與工業安全 有關
他說:「這包括九百六十八宗達反工廠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倒,罰款 三百八十六萬元^」他指出,在其中一宗個案中,一名僱主被勞工處引用該條例 之一般性責任條款檢控,罰款二萬元,
「在上述個案中,二百零六宗是由於僱主没有在啤概之危險部分裝設適當防護 罩;而另外二百零七宗則是未能保持出口通道暢通無阻·」
在保障建築地盆工人安全方面,勞工處根據運業地盆(安全 )規例提出的成功 檢控共一千零九十二宗,罰款總額為八百三十八萬元,
他說:「這包括三百八十八宗僱主未有在樓宇邊緣、挖掘泥口,洞口或其他危 險地方裝設圍欄或覆蓋物,防止工人從高塔下墮·」
「另外一百八十六宗則是由於僱主未有為工人提供安全帽,或確保他們在地盆 工作時配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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