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制訂法例監管外圍外匯公司
一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現正制訂有關的法律架構,以便透過規定外圃外匯公司 領牌而對這個行業加以管制,同時亦考慮應將發牌標準訂定在甚麼水平,
金融司林定國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書面回答涂謹申議員所提問題時表示, 這個做法預料在發牌、監管及執行方面需要大量財政資源·這些資源將须照常 透過政府的資源分配程序予以評定,
他指出香港期貨交易所亦正在研究另一個辦法·這個辦法是在期貨交易所主持 之下設立一個貨幣零售市場,目的是向投資者提供一個比目前的外圍外匯市場較 為審慎的貨幣買奢途徑·
他說:「期貨交易所正在擬訂這項建議的細則,預期可在幾個月内完成,屆時
·期貨交易所會諮詢政府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目前,估計本港約有三百至四百間這類外面外匯公司,
這些公司無需領取牌照或註册,並且不在現行監管和管制的範圍内,
因此当局没有監察其活動的具體措施·警方在接獲市民的投訴時,會採取適 的調查行動,
根據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紀錄,過去兩年總共接獲八十宗對外国外匯公司的 投訴
所投訴的事項,涉及範圍廣泛的不當行為。這些行為包括:
不斷實入賣出,即公司為了增加佣金利潤,而不按商業上應作慎重考慮的 原則,進行過多次數的買賣;
進行没有經過實際外匯交易的内部實;
支兩不能兌現;
* 公然詐騙,例如公司一夜之間逃去無蹤;
公司由於財政困難而倒閉;
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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