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七成公屋設有互委會
本港有一千二百一十九幢公共屋邨大厦已成立互助委員會,佔公屋大廈總數超 過七成
而在私人大厅中成立的互助委員會共有二千八百九十三個
政務司孫明楊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以書面回答馮智活議員提問時說,根據 房屋署及房屋協會所提供的資料,本港共有一千七百三十二幢公共屋邨大厦(包 括租住軍位及售賣軍位)
他強調,政府的目的是鼓勵及協助私人及公共樓宇組繕互助委員會·
當局於一九七三年開始以試辦性質推行互助委員會計劃,成立一種自願組織,
居民可藉此找手合作,共同改善大厦的保安,清潔及保養
孫明揚說:「互助委員響的價值於一九七四年進行檢討後獲得確認·」
他說,由於互助委員會是一種自願組織,因此不可能規定每幢大厦須於某一時 闇之内成立互助委員會·
他說:「一般都是由政務總署的聯絡人員前往探訪大厦的居民,向他們解釋互 助委員會的功能和好處,並且鼓勵他們成立這類組織·」
他補-
說:「不過,仍須由居民最後決定是否組織互助委員會·」
至於為何一些私人大廈仍未成立互助委員會,孫明揚推測有些私人大厦可能選 擇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有些則可能因為並未曾經歷過保安、環境或大厦管理方面 的問題而認為無須成立任何居民組織,
頂務司聞釋差餉寬诫計劃
車務司榻啓彦今日(星期三) 在立法局表示,一九九〇至九一年度市政局辖區 所愎差餉款額為五十億一千二百萬元,而區域市政局轄區所收差餉款額則為十八 億三千一百萬元,
楊啟彥在給馮檢基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覆時說,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各類物 業所獲的差餉寬減總額估計為十四億一千八百萬元,
至於公共機構所獲的寬滅,杨啓產解釋由於這些機構使用各類不同的物業(公 共房屋除外 ),分布於本港各處,如要提供詳情,將需顔多時間和人力,
立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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