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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會進一步研究各位議員在今天的辯論中所提出的論點,可是我希望各 位議員清楚知道,我們的看法是,這些法例與人權法案並無矛盾,也没有侵犯新 聞自由、

「這點已經表明,而我們皆同意。」

不過,布政司指出,最終的決定當然是由法庭作出,他說:「有些現行法例 經被人以抵觸人權法案為理由而在法庭上推翻,例如有關毒品的法例中的某些推 定,但在法治社會裡,這是自然不過的·」

HIT

霍德爵士已明確表明,這項動議對政府並無造成困難·政府當局亦決意維證本 港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他重申政府的看法是,劉慧卿議員所提的法例中,没有一條抵觸人權法案第十 六條

三位官守議員都贊成通過動議,

至於有關取證資料自由條例,霍德爵士説目前仍没有足夠㫻據支持制訂這樣的 法例 •

他說,政府當局正在審慎研究由香港司法組織、記者協會與其他人士等所擬備 提交的條例草案·

他說:「但我要清清楚楚地表明,我們不相信制訂取覽資料自由條例確實是香 港所應採取的最佳步驟。」

「制訂這條法例的代價已公認會相當可觀,而我們認為,公衆不會從這條法例 獲得相等的好處」

「我們也關注到,要避免製造另一層官僚架構,因為歸根到底,這對於方便社 會人士取嘅資料,作用可能不大。」

布政司指出,政府承認有賁任向港人解釋當局的決定和政策,當局亦同意要在 本港各層代表政制中做一個負實任的政府·

他說:「我相信香港政府是負責任和開放的。」

「我同意我們的一套向公衆負責的制度還有可進一步發展的餘地,但我不相信, 制訂袞資料自由條例確實是香港下一步應採取的最有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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