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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外出旅遊 勿替毒販帶毒

禁毒處發言人今日(星期一)提醒市民外遊時必須慎防毒販引誘,以免成為毒 品帶家,觸犯法紀

禁毒處是鑒於聖誕及新年期間很多市民畬往海外旅遊,因而作出上述呼籲·

發言人表示,該處已把一份「安享旅遊樂趣、切勿携帶毒品」的軍張,寄給本 港各大旅行社,指導市民外遊時,如何避免牽涉入販毒活動·

他建議旅客在前往旅行社辦理旅遊安排時,索取上述軍張,並詳細閱讀所載的 忠告,而該份軍張亦在人民入境事務處部分辦事處派發·

發言人說:“無知及貪婪的旅客,往往是販毒集團獲取的對象。」

「無論帶毒能獲得多少報酬,不管是區區數千元或是一張免費機刑,一旦被捕, 可能要付出喪失自由,甚至性命的代價。」

「在一些國家,販毒必定被判死刑,而被判服刑長達二十五年,亦十分普遍·

發言人指出,由於毒品問題近年已引起全球關注,國際間亦已加强合作,許多 國家均採取積極掃毒行動,並加重刑罰,對付毒販,

發言人特别向市民提出下列忠告,以防毒販有機可業:

* 不要隨便替人攜帶行李物件,除非確實知道行李物件内並無任何毒品或違禁

不要因為別人以行李過重為借口,答應以自己名義,替其登記行李·

不要誤信「彼邦可合法使用毒品」的謊言,所有國家均嚴禁非法使用藥物,

不要誤信「你不是海關人員所注意的那類遊客」,

如果遇到有人向你兜搭帶毒,應即向警方或海關人員舉報,否則,販毒集團 便可攫取一切利益,你則要實臉及承擔一切後果,

此外,他亦強調,本港對販毒已訂有一套嚴峻法例,最高的刑罰是終身監禁及 劉款五百萬元·被判罪的毒販,其財產亦可能被-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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