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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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藥物修訂法案二
一九九一年危服藥物(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 會議二證·該條例草案旨在賦予衛生署署長酌情權,容許在豁免診療所主診的非 註册醫生供應,藏有及獲取若干苯二氮卓類藥物,用作醫治病人·
衛生福利司黄錢其濂在動漵二證該條例草案時表示,條例第一附表1部,已將 所有苯二氮卓類藥物列入危險藥物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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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險藥物條例的現行規定,該等非注册醫生在行醫時不得使用危险
黄籛其濂說:「因此,這些醫生便再不能使用苯二氬草類藥物,這樣在維 對市民服務水準方面,將會有所困難·」
「本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讓這些醫生可以繼續使用衛生署署長指定的若干苯二 甄卓類藥物,以醫治病人,」
黄錢其源指出當時的醫務衛生署在一九六三年成立一個一次過的審查小組,對 所有非注册醫生的資格逐一審查·通過審查的醫生皆獲准在豁免診療所執業,
她說,由於退休或去世的緣故,該等醫生的人數由一九六三年的四百多名下降 至現在的一百六十五人,
她補-
說,過去三十年來,該等醫生一直向市民提供實實的服務,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监局着手草擬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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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現正草擬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草案,以便對在本港出售的玩具及兒童 產品訂立安全標準,其中包括規定兒童所用顏料的容許含鉛量·
工商司周德熙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謝港上答覆梁智鴻議員的問題時作上述 表示
周德熙表示草擬工作已進入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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