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局批准收回城寨土地
行政局今日(星期二)批准屋宇地政署署長提出的申請,收回三十三名城寨人 士登稱擁有土地佔有橙的土地,
副政務司(專事務) 祝運動解釋說,該項申請是根據徵用土地(佔有糧) 條 例提出 ·
他說:「行政局在決定收回城寨内一幅土地以作公共用途後,屋宇地政署署長 可發出徽用令收回該幅土地,」
「政府在該土地張貼徽用令的通告届滿一個月:有關土地便爲政府所有,土地 上所有權益、權利或任何類别的地役權將終止,而政府將有極速入並佔有該土地,」 他續說:「任何人士對擁有土地佔有權的臺語,將根據該條例的條款處理,」
屋宇地政署於十一月廿七日,即政府根據官地條例進行九龍城塞第一期清拆行 開始的前一天,接獲三十五名城寨内樓宇使用者向法院申請發出的令狀,他們 以令狀内三十三名原告的名義,聲稱擁有他們使用的楼宇的佔有權 +
祝建動說,在此情況下,政府有需要採取步驟以減少此舉可能對九龍城寨清拆 計劃構成的阻延,
因此,政府決定引用徵用土地(佔有權) 條例,並向行政局求收回有關土地 作公共用途的決定
政府已於十一月廿八、廿九日兩天的清拆行動中,順利收回九龍城寨第一期清 拆計劃中其他所有建築物,
香港政府外匯基金在貨幣市場的運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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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元計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日
OOH
交易產生的預期效果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日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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