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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牌照局下周公開聆訊

空運牌照局將於下星期一(十一月二十五日)舉行第二階段公開聆訊,以逐一 地點研究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提出有關開辦往來全球八十個城市定期全貨運航 空服務的申請+

是項聆訊共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已於本年三月十一至十四日舉行·香港華民 航空公司的三項申請(包括十七個該公司已領有牌照服務的地點)已列入研究範

對於香港華民航空公司的申請,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和港龍航空有限公司提出反 對,但主要為貨運代理商的十七名代表則已表示支持,採用此兩階段研究方法, 主要是由於是次申請涉及太多目的地和有關人等,第一階段聆訊是用以研究香港 華民航空公司能否應付其申請開辦的服務,及香港對於全貨運航空服務之需求情

在第一階段聆訊中,空運牌照局決定對於華民航空有限公司建議提供貨車而非 航空服務的二十五個地點的空運服務不批發牌照,

至於餘下的五十五個地點,空運牌照局決定申請人(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 及反對者(國泰航空公司和港龍航空公司 ) 應在第二階段的聆訊中提出更詳盡的 證據,使空運牌照局能逐一地點研究建議中的目的地。

除空運牌照局主席彭亮廷按察司外,聆訊團的成員與第一階段的相同,包括夏 佳理、N.H.RIGG、劉文龍和林孝信。

公開聆訊每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以及下午二時十五分至下午五時在金 鑌道最高法院六字樓第十二號法庭舉行,

公開聆訊於星期一(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在舉行前有五分鐘 的攝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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