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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管制計劃協證仍然生效

經濟司匯方安生今日(星期四)在立法局給李永達議員所提問的書面答覆表 示,本港目前有六項「管制計劃」協議仍然生效,

陳方安生指出,有關公司及其「管制計劃」協議的屆滿日期如下: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及EXX0N ENERGY 資擁有的電力公司,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

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香港機場服務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及

*九龍汽車(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

她說上述各項「管制計劃」協議,除了與電力公司訂立者外,構成有關公司專 當栏的一部分,與有關的專營權同時屆滿,電力公司亦不擁有任何專營權,

陳方安生補-

說,香港電話公司的「管制計劃」協議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 ,當局現正檢討電訊政策,在檢討過程中,將會另行制訂管制安排,

經濟司表示「管制計劃」協議的運作有两重基本原則,

第一,是協助政府確保使用公用事業服務的人士,能以合理價錢從提供服務的 私營機構取得有效及可靠的服務,

第二,是確保投資在公用事業機構的人士取得合理回報,以鼓勵他們繼續投資 使有關機構能得到所需資金來應付不断增加的需求及改善服務水平

陳方安生說:「政府已檢討該等基本原則,認為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大致 上已達到這些目標·J

「我們會繼緩密切监管個別協議的執行情況及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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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同其三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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