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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解釋說:「在今日(星期五)刊於團報的一九九一年狂犬病條例草案, 自的正是要把所有防止狂犬病的條文,歸納入同」條法例之内,以便有效地預防 及控制本港發生的狂犬病·」
現時受狂犬病管制的動物只限於貓狗,條例草案創建除了人類,所有哺乳類 動物,均應受到管制·
原本在公共衛生{動物及鳥獸)條例内有關療區的條文,在草案中演變成為較 詳盡的狂犬病控制區條文,另外有關私營檢疫中心的條文,亦被納入新狂犬病條 例草案之内 ·
新條例草案賦予漁農處處長權力,以宣布其地區成為狂犬病控制區,並在該區 内管制動物之活動
他同時有權宣布某地方成為檢疫中心及觀察中心,
此外,條例草案又賦予特准人員櫃力,可要求他入採取預防措施、提供資料、 扣押與動物有關的物品,以及在有需要時,進行逮捕,
在新建潑下,凡棄動物,在指定不准餵飼動物的地點餵飼流浪動物、或任令 動物闖入禁止牠們進入的地方,均屬違法 ·
根據新條例草案,任何人士均有關任將懷疑患上狂犬病的猎狗或其他動物,向 特准人員舉報·
同時,輸入及飼養吸血蝙蝠將被禁止。吸血蝙蝠乃哺乳類動物,體内可終生酒 伏狂犬病而表面並無任何徵兆,
與盤的條文比較,新條例草案有關違反動物管制條文的刑罰,已較以前提高一 倍,由五千元增至一萬元。至於其他的罪行,如非法論入或飼養違禁動物,以及 違反狂犬病控制區内禁止有關動物活動的指令,條例草案則建港較嚴峻的形罰, 即罰款五萬元及入狱一年。
發言人翁及新條例草案對市民的影響時說:「大部分市民、守法的寵物主人, 以及動物販商,將不受該條例草案影響,但動物寵藝人及入口商卻要為正在接 受其照顧的動物負上更大的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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