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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公路法例十月生效
連檢署今日(星期日)提醒車人士,快速公路法例將由今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這套法例包括適用於被劃定為快速公路的新駕駛規例,並會對車輛和行人的流 動情況及道路工程,嚴加管制。
該署發言人表示,快速公路的起點及終點將有交通標誌顯示,在快速公路的起 點前面,將豎立標誌預早提醒駕車人士·
被劃定為快速公路的道路包括:
由沙田經大埔及粉嶺至元朗錦繡花園的新界環過主幹路,包括沙田路及吐露港 公路;
* 屯門公路及荃灣路;
* 東區走廊;
* 觀塘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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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T五及T六路
根據此法例,學習司機,騎軍車人士,牲畜、公共小型巴士、特别用途車輛及 引擎汽缸容量低於一百二十五立方厘米的任何車輛,均不准使用快速公路·
然而,此項禁制將不適用於大埔公路(沙田段)由其與來往火炭路之連接路 交界處至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處之間一段;東區走廊由其與來往東區海底隧道之 東面出口/道路交界處至西灣河交匯處之間一段;及連接東區走廊與太康街之連 接路
發言人稱,現時駛經吐露港公路;新界環迴公路由其與粉錦公路交界處至白石 凹交匯處之間一段;及屯門公路的綠色專線小巴,將可獲得豁免,繼續使用這些 快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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