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今年八月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一九八四年十月至八五年 九月平均指數等於一百,與去年八月指數比較
(一九八四年十月至一九八五年九月平均指數等於一百
甲類消費物價指數
乙類消費物價指數
與一九九〇
一九九一年
年八月
一九九一年
與一九九0
年八月
類別
八月指數
比較
八月指數
比較
(百分率)
行
(百分率)
量
食
163.8
+12.8
166.8
+12.8
外出用膳
182.9
+13.4
183.5
+13.3
糧食(不包括 147.5
+12.1
148.6
+12.2
外出用膳)
住屋 151.2
+13.4
144.9
+12.7
燃料及電力 111.4
+6.7
110.8
+6.3
烟酒(家用)
223.9
+42.1
221.8
+39.9
衣
履
154.4
+6.1
158.6
+6.7
耐用物品
130.9
+3.9
129.5
+3.9
雜項物品
149.3
+8.0
149.2
+7.8
通務
交服
176.2
+12.7
174.7
+12.0
182.9
+14.9
181.6
+13.8
總指數
161.1
+12.7
159.9
+12.0
以一九八四/八五年為基期的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是根據一九八四至八五 年度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結果,分别以約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三十的本港市區住户 的開支模式計算·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對象,是在該段期間每月平均開支在二千 元至六千四百九十九元之間的住户;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對象,則為每月平均 開支在六千五百元至九千九百九十九元之間的住户,
以一九八四,八五年為基期的恒生消費物價指數是根據約百分之十的本港市區 住戶開支模式計算,該等住户在該段期間的每月平均開支在一萬元至二萬四千九 百九十九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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