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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公布檢控數字
環境保護署今日(星期二) 公布在七月份因能犯該署現時所執行的反污染條例 而被法庭定罪的公司名軍,
環保署會定期每月作同樣的公布,
該署發言人說,一個個案可能需要一段長時間才可提交法庭聆訊,因為該署 需要進行詳細的調查以搜集證據及進行靈驗室化驗·
定罪個案將由傳真機發出,根據嗓音管制條例有關建築發出噪音的條文,九個 人因未持有建築噪音許可證而進行建築工程,被警方檢控,被判罰款一千元至七 千五百元
環保署發言人說有關一九七四年傾物入海法一海外腐土〕一九七五年令的個案 綸號二十、二十五、三十、三十一、三十四及三十六,共有十四個犯案者被定 罪,而其中十二個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
除了直接參與非法活動的躉船水手及拖船船主外,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人士,包
括合約經理、判頭及拖船船主亦被檢控
如欲進一步查詢個别個案,可致電下列各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
有關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彭錫榮,電話八三五一〇四六;
有關噪音管制條例:何維芳,電話八三五 --二三
有關一九七四年傾物入海法(海外屬土)-九七五年令: 李志剛,電話七八六二七二八
有關水污染管制條例,個案編號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九:
劉志偉博士,電話七八二 七二八二:
有關水污染管制條例,個案編號三十七、四+七、四+八、五十一:
紐新,電話四一七四100+
至於有關一般事宜的查詢,請繼續致電環保署公共關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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