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零八厘 在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或掌日以畬及在一九九一年一月三十日 以前所發出的储税;
六點六厘
在一九九一年一月三十日或篇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以前所發出的儲税;
七點五六厘 在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或堂已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七月三日以 前所發出的税。
六點六厘
在一九九一年七月三日或监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八月十四日以前 所發出的儲税券·
舉例:
根據一般規定,購入已達三十六個定月而仍未用以總稅的儲税券,則不能繼 生态
於一九九一年八月十四日、九月十四日及十月十四日分别購入的一千元面額儲 税券,而於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曆完税日期用以總税,其利息計算辦法如下:
烤税券面值
購入日期
一九九一年十一 月十三日付税
按月息五元計
可得利息
1
一千元
一九九一年 八月十四日
足三佞月
十五元
一千元
一九九一年
足兩個月
+
十元
九月十四日
一千元
一九九一年
足一個月
五元
十月十四日
合計可得利忠
三十元
四
E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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