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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於任何時間

均應注意地盆安全

鸽於地盆工人在夜間工作可能畲面對更大危險,勞工處呼籲承建商應格外小心 ,確保工人之安全

勞工處副首席工廠督察總監陳速录今日(星期日)提醚承建商,工廠督察科人 員ㄊ不論實隨時前往建築地盆巡視。

陳達景强調:「承建商須經常嚴格遵守建築地盆 (安全 ) 規例,而不應存僥倖 心理,罔顧法例及工人的安全·」

工廠當嚓最近於晚上述視中選一個建築地盆時,發現該地盆之承建商未有遵照 法例規定在樓面洞口裝設棚襴或覆蓋物

陳達嬤說:「未裝設栩欄或覆蓋物之洞口,營對晚間在建築地盆内走動的工人 構成很大的危險」

他補-

說:「勞工處已檢控該地盆之承建商·如該承建商被判定有罪,最高可 被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十二個月,」

他說,勞工處於本月初成立了一個特别行動小組,針對建築地盆内之黑然地方 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工廠督察在行動進行的最初兩個星期内,巡視了四十八個建築地盤,以及對 其中二十六個地盆發出了共五十二張告票,其中大部分涉及未有在樓面邊沿或工 作平台裝設榭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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