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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商存戶獲發中期還款

香港坳際商業信貨銀行特別經理已取得臨時清盤人和香港高等法院的批准,派 發中期還款與國商之存户和其他債權人。

在明日(星期四)刊登於本港報章的一份致國商銀行存户及債權人的通告中, 特別經理盧布,有關付款支票連同發放款項計算方法之簡短說明,於明日至八月 一日期間,以普通郵遞方式郵寄給存戶,故此,所有支票應於八月八日前收妥,

根據安排,派發與各存户或債權人之款項為於今年七月十七日(即若法庭頒發 清盤令,香港國商開始清盤之日)銀行應付存户及債權人的净結餘款的百分之二 十五,惟每名存户或債權人可得款項之最高限額為五十萬港元·

若存户於八月八日仍未收到支或對所派發之款項有任何疑問,可致函郵政總 局信箱五十號,向特别經理查詢 來信請註明客戶名稱、地址、電話號碼、賬戶 號碼、香港國商分行、查詢性質,

至於其他債權人,則須於九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向特別經理提交索償申請·

债檻人必須填妥一份索償表格,楣人可致電八七七 六七七-或前往香港金 艟道政府合署高座電梯大堂破產管理官辦事處索取該表格·

還款支照將在債權人的索償申請經調查及批准後,寄發予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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