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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外出旅遊 勿替毒販带毒
禁毒處發言人今日(星期四提醒市民,外遊時必須慎防毒販引誘,以免成為 毒品帶家,觸犯法紀
館於暑假期間很多市民會往海外旅遊,發言人遂作出上述呼籲·
他指出,該處已把一份「安享旅遊樂趣、切勿携帶毒品」的軍張,寄給本港各
大旅行社,指導市民在外遊時,如何避免涉入販毒活動·
他建融旅客在前往旅行社辦理旅遊安排時,索取上述軍張,並詳細閲讀所载的
忠告,而該份軍張亦在人民入境事務處部分辦事處派發·
發言人說:「無知及貪婪的旅客,往往是販毒集團獲取的對象。」
「無論帶毒能獲得任何報酬,可能只是區區數千元及一張免費機兩,一旦被捕
,可能要付出喪失自由甚至性命的代價。」
「在一些國家,販毒必定被判死刑,而被判服刑長達二十五年,亦十分普遍。」
發言人指出,由於毒品問題近年已引起全球關注,國際間亦已加强合作,許多 國家均採取積極掃毒行動,並加重刑罰,對付毒販,
發言人特別向市民提出下列忠告,以防毒販有機可乘:
* 不要隨便替人攜帶行李物件,除非確實知道行李物件内並無任何毒品或違禁
,不要因為别人以行李過重為借口,答應以自己名義,替其登記行李,
*不要誤信「彼邦是可合法使用毒品」的謊言,所有國家均嚴禁非法使用樂物·
不要誤信「你不是海關人員所注意的那類遊客」,
如果遇到有人向你兜搭帶毒,應即向警方或海關人員舉報,否則,販毒集團 便可攫取一切利益,你則要冒險及承擔一切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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