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
五
行政局批准設立四種新期貨合約
港督會同行政局已批准香港期貨交易所的建議,根據恒生分類指數設立四種新 的期貨合約,這四種分類指數為金融、公用事業、地產及工商業
政府發言人今日( 星期三)宣布這項決定時表示,港督會同行政局已根據商品 交易條例第一一五條制訂一項指令,修訂條例第一附表,以容許新的期貨合約在 香港期貨交易所買賽·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正與香港期貨交易所就建議設立分類指數期貨合約 緊密合作,以確保有適當的風陰管理系統及有足夠措施防止有人控制分類指數的 升降,以保障市場用家·
發言人說:「我們明白到香港期貨交易所希望有新的貨品以增加交投量及迎合 市場需要,同時,亦必須有足夠的措施維護市場的完整性及為投資者提供適度的 保障」
他又說:「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亦證實已制訂了一套適當的規管架構, 其中並且包括風與管理措施·」
一九九一年商品交易(修訂第一附表)令於七月十二日的黨報上刊登,並隨即 生效
使用預總隧道券不獲找贖
運輸署提醒所有使用政府隧道的人士,使用預繳隧道券繳付隧道費,將不獲找 睛,是項措施,即時生效。
該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三)表示,發行預繳隧道券旨在提高隧道操作效率,使 駕中人士得益及保持交通流暢,
發言人說,所有收費之政府隧道跟私營隧道一樣,在正常情況操作時,每方向 都没有最少兩個不設找贖收費亭,
這些不設找聆收费亭只收取準確隧道費或相同面值的預線隧道券,
他給稱,基於同一理由,收費員將不接納以預繳隧道券附加現金來總付隧道費·
發言人解釋說,這是因為隧道券不是一種法定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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