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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政府對李氏夫婦事件發表聲明

就有關新聞界對李清明(譯音)與李彬(譯音)一本的詢問,政府發言人今日 (星期一)指出,去年三月和六月在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分別進行的聆訊中,所 列舉的事件實情是所需要注意的。根據聆訊時的證供,上述兩 ~ 於一九八九年九 月二日非法進入香港

他們首次和港府接觸是在來港三個月後,富時為十二月六日,他們在一宗涉 偽造護照集團案中被捕,他們指稱當時正在打算購買假泰國頌照,被捕時他們懷 有七萬七千美元和二萬八千港元現款·

他們後來聲稱曾在八九年四月至六月期間衆與在中國發生的政治抗帶,故此他 們恐怕返回中國後會因政治理由遭受迫害·隨後數星期,人民入境事務處及保安 科人員對他們兩夫婦的聖稱作出詳細的審查·

正如在法庭聆訊期間所指出,有關官員感到他倆的陳詞有涉及事實方面的不足 之處,並有涉嫌捏造的成分,尤其是關於李清明宣稱其擁有的宮科瓷歷和經驗, 有關他倆曾參與學運的聲稱,以及他倆不能-

分解釋身懷巨款的原因·

維人民入境事務審裁處、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駁回該對步要案件後,他倆遂決 定於一九九零年七月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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