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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注意:下稿已於昨日經傳眞機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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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名市民獲頒好市民獎
政府呼籲市民在防止罪行、舉報罪行及指証罪行三方面與警方合作,市民的 反應積極,這一點在今日(星期四)一項好市民獎頒獎典禮上可見一斑。
今日獲頒發獎項的四十名好市民,均曾經在不同類型的案件中,表現出高度 的自發性及見義勇為的精神,
他們經歷的案件各有不同,其中包括盜竊、搶劫、爆竊及勒索案等,他們所 扮演的角色,有協助追捕匪徒,有向警方學報罪案,或甚至出庭作供,指証罪犯
衛生福利司黄錢其濂在今日的頒獎典禮上讃擞适四十名好市民在適當的時機
·履行公民義務,並為其他市民樹立良好榜樣,
好市民獎計劃始創於一九七三年,是由警務處及香港總商會聯合主辦,目的 是推警民合作变滅罪的精神,自計劃推行以來,已有超過二千一百名市民獲頒 發獎項
今日獲獎的四十名好市民中,有七名是女性及兩名外籍人士;最年長的得獎 者是一名五十九歲的藝術員,而最年幼的則是一名十二歲的孿生·
得獎者從事不同行業,計有學生、家庭主婦、司機、工人、營業代表,護衛 員、文員、銀行職員及鋼琴教師·
在提及得獎人士的不同背景時,黄錢其濂說,協助警方撲滅罪行是没有年齡 、性別或國籍的界限的
在今日的頒獎典禮上,每名得獎人士均獲頒發一張由警務處處長及香港總商 會主席聯合簽署的好市民獎狀,一份紀念品及一份由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的現金
出席今日頒獎典禮的主禮嘉賓尚有香港總商裁助理董事陳煥及整務處行動 處副處長(支)劉道·
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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