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續說:「計劃的適用範圍如下:僱員因受僱用或在受僱期間發生意外受傷而 提出的補償聲請,或健身因上述意外而致死亡時其受養人提出的補償聲請,這些 人士因僱主不履行两任或承保人無力償債而得不到補償」
「在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首次甄行强制投保時,或在該日之後所發生的意外個 案,均可獲得補償,但須輪候辦理。」
還有承保人破產,周群娣說該計劃當代僱主支付補償 - 或向僱主發還補償款項。
她說該計劃適用於去年七月一日或以後發生的意外,但須附上有效的保险軍, 並已繳付有關該保險軍的徽款,
不過,計劃的適用範圍並不包括去年七月一日前所發生意外的僱主法律黃任, 因為徽款由該日起才生效·
她說:「如僱主没有繳付徵款,而又懷疑承保人有破產可能,便應考應把保險 軍延期或續期,並且總付禮款,由堂日開始,萬一承保人破產,亦可獲得保障,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銀行業條訂條例草案二請
一九九一年銀行(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 該草案的目的在改書有關本地註冊認可機構轉換控制權的管理制度,並根據最新 情況修改有關集中風險的規例,
財政司翟克誠爵士在動二動該條例草案時表示,現時,認可機構轉換控制 的管理制度,存有一些漏洞,
霍克誠爵士說:「首先,關於收購認可機構控股公司大用指·拜年達至19 控制方面,現時是没有管制的·」
「其次,本地註册機構的股東,只在取得權益後才須要求 監理專員批准他 們行使該機構的表決檐及控制楼·」
「第三,現時並無條文規定,授權當局在有證據顯示股東或控權人不再適合時
·搬回其同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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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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