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1-05-08 — Page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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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同時規定,任何就執行法例所提出的上訴,將由上訴委員會裁決,而 上訴委員會主席將由一名有資格出任地方法院法官的人士擔任,

曹榮說,港督會委任上訴委員會之主席和委員,

他說:「不過,政府有意讓根據旅飽條例組成的上訴委員愁,同時負黃聆訊 根據本條草案所提出的上訴,」

當局發出影免證明書或合楣證明書將收取繫用,該條例草案根港習同行政 間訂立有關收費的規例

曹廣榮說,實施這項計劃的所有開支將透過徵收證明書费用收回·

他在總結時表示,這項證明書計劃將由旅館業的發牌辦事處負執行,並將在 本條例草案頒布後即時施。

條例草案押後辯

城市規劃條訂條例草案二

一九九一年城市規劃一條訂)(第二號) 條例草案規定設立一項獨立而可行的 上訴制度,處理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現行條例第十七條所作決定的上訴,從而 解決市民所關注現行上訴制度不足的問題,

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司呂偉恩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議中動二讀上述條例 草案時作以上表示

他指出:「政府現在積極研究成立一個獨立的上訴制度,以考慮申請人對城市 規劃委員擬備的規劃圖則所提出的反對意見,作為政府對條例全面檢討的一部 分」

呂偉思說:「今天提出的條例草案,訂明該上訴委員會的成立、職權、成員以 及工作程序・」

「此外,條例草案亦訂明,規劃審批所規定的條件,申請人有要求上訴委員會 進一步覆檢的梭利,現行的條例并没有關於這項權利的規定,因此當城市規劃委 員拒絕發給規劃審批時,申請人只可要求該委員會重新檢討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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