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
的誤解
旅館業發牌計劃管制臨時住宿場所
政務司曹廣榮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指出,建議中的旅館業發牌計劃旨在管 制為顧客提供臨時住宿地方的場所,
曹廣榮在恢復二語辯論一九九〇年旅館業條例草案時致辭作如上表示,他說政 府當局無意將按月或以租約方式出租的房產,納入管制範圍内·
他表示發牌計劃將分期麼施,第一期的發牌範圍包括以遊客為服務對象的旅館 和賓館·這項計劃顯然已引起旅遊業人士的極大關注,
他說,雖然該條例草案智遽獲得支持,但酒店業人士對例的簡則有所保留
他又表示,立法局專案小組認為,根據同一理由,條例的英文簡稱應該改為 「HOTEL
CZA
CULO
E」,以消除市民對受該條例草案管制的場所類別所可能產生
他說:「雖然我認為没有强烈理由去修訂條例草案的英文簡稱,亦無必要作出 因此而產生的約八十項附帶修訂,但假如這點確實引起極大的疑癒,而專案小組 所提出的修訂又能消除這些疑慮,則即使修訂數目繁多,我亦不反對。」
該條例草案針對生命和人身安全問題,而無意將旅館按豪華等級分類
在提到他會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對該條例草案作出數項修訂時,曹廣衆指出其中 一項建議是把巖高罰款加倍,而監禁刑期則維持不變,
另一項修訂是,倘旅館業監督有意根據第八一三)條拒絕一份牌照申請,則應 通知有關的申請人
他補-
說,他將動譜一項修訂,删去條例草案原來的第十九(- )( a ) 條· 因為政府当局曾接獲旅館米提交的意見鑫,指出政務司就旅館或賓館的經營和管 理發出指示的權力範圍太大,並指出政府當局不應牽涉入這方面的事宜。
完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