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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物入海行動計劃五月一日實施
環境保護署於五月一日起實施一項傾物入海行動計劃,目的是阻嚇非法傾卸慶 物入海及不在指定場地傾卸廢物入海的違法行徑·
環保署助理署長傅修賢今日 (星期五) 在記者招待黏上指出,非法傾卸废物行 為引致海底海床環境受損、垃圾鍋浮,並干擾本港的航運、挖掘和填海工程,
傅修賢說,不在指定場地傾卸廢物,令有關當局對於使用採泥區的填料感到困 難,因為這些填料盡滿被傾倒海底的建築廢物,包括大石頭及石屎板·這樣令 挖掘填料工作困難,
而不在指定場地傾卸經污染的沈積物,亦會污染水質及危害海洋生物,
傅修賢說,實施傾物入海行動計劃,主要是防止有關非法活動進行,採取的 施包括調派更多執法人員巡視躉船裝卸地點,進行更多海上巡邏,及拒發與掀銷 牌照
海事處及水警將繼續提供協助,檢舉任何違法的傾物入海行為
環保署會即時檢控嚴重違例及截重读反發牌條例的條件事項,
若發現海上丟棄垃圾行為,環保署審通知海事處,按照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提 出檢控 ·
環保署在去年共提出十七項檢控,法庭在九次事件中,判罰最高罰款五千元, 兩名虞犯人士及公司被定罪,及在三次事件中被判最高罰款
傳條賢說,一九七四年傾物入海法(海外屬土 )一九七五年令所定下的最高罰 款未能收到阻嚇作用,
因此,環保署常採用其他處罰方式,例如撤銷與拒發牌照,而有關決定是根據 定罪記錄而定,持牌人若有異議,可向環保署提出,該署就此事成立一個獨立的 上訴委員會,考慮情況,
修賢說,政府有關部門已達成共識,所有參與非法傾物入海違法行為的公司 及人士均需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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