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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專上教育經費 調整收回成本目標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三)說,在行政局的建議下,港督已決定對大學學位課 程费用的成本收回目標分期作出修訂,到一九九五/九六年至一九九七/九八年 計算三個學年最後一年時成本收回目標將為百分之十八,
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學位課程的指示收費水平,每一學位將為一萬七千元(即 旧估計經常费用的百分之十二點」),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則為二萬四千元 (
佔估計經常费用的百分之十五點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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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非頒發大學學位的專上教育機構的非學位課程的收费仍按照目前比 率,即為大學學位收剪的百分之七十五·
他說:「大部分現時就讀於這些院校的孿生將不會受到這項修改的影響,因為 先前公布一九九一至九二及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的收费水平將維持不變,」
發言人强调:“修訂將不會對在經濟上有所需要的學生構成困難,因為本地專 上孿生資助計劃將會自動調整以便將增加的學費計算在内·]
他說:「實際上,學費增加後,有更多學生將會符合領取最高限額的助學金或 貸款的規定.」
他請說:「不會有人因為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專上教育的原則仍繼續維持。」
在解釋修訂的理由時,發言人說在承担專上教育的開支上,學生及社會兩者間 是有需要作出一切畬分配,
他指出一九九〇至九一年度的學位課程成本收回目標為百分之九點四,這比率 較世界其他各地的趨勢為低,隨後兩年成本收回目標僅將比率增加到分別為大約 百分之十及百分之十一
他說:「在英國,學位課程的成本收回比率是介乎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三十, 在新加坡則為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十九,而在澳洲則為百分之二十,」
「由有能力支付者去負担較多比例的成本是實際的行動,特别是香港正展開一 個照大計劃以提高專上教育的質素及增加專上教育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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