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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服務收费一般政策為收回成本
政府服務收费的一般政策,是向使用肥夜的人士收回全部服務成本,除非监局 已明证決定有關收當可漢學姊助,或含費税成分、臥当别痛,
經濟司輝方安生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譚上回答梁智鴻證員的提問時作上 述表示 +
陳方安生說有些服務,例如郵政雲的服務,是由政府按商来原則經營的,
她說,在這些情況下,政府所訂的收簽水平,目的除收回全部經營成本外,還 為公文案來合理的利潤,
陳方安生指出,正如財政司在總結去年預售案烀扁的道辭中所說,對於香港這 類實施低直接税税率的地區,政府必須準備在適笞情況下,把收費作財政用途·
她說:「這項政策有助於分散稅項自據,並減少對從直接 ·取收入的依賴·」
「同時,政府明白有需要維持各項收實在較低收入市民的負拢能力範圍之内, 我們在檢討這些收費的水平時,都時刻記著這項重要的原則。」
陳方安生表示以類似商業原則經營的其他政府服務計有機場、海事處轄下的客 運碼頭、政府經營的隧道,以及水務署
监局有足夠資源應付符合法援資格人士需求
署理布政司班禮士今日(星期三)表示,当局有足夠資源應付所有符合法律援 助規定資格的人士的需要·
班禮士今日在立法局會議上給潘志輝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覆指出,非本港居 民申請法律援助否減少本港居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機會的問題並不存在,
他表示任何涉及地方法院訴訟或高院原訟庭訴訟的人士,不論其居留地或國籍 為何,均有資格申請法律援助·
他說:「這是世界各地通常的做法,並非香港獨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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