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0-11-01 — Page 14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發言人表示,政府將會同行政局提交有關修訂電信條例的條文,並基於現時經 由行政局所定下的條件,現定將由電信管理局發出牌照的形式·

電視發 小訊號服務方面,發言人表示,行政局赞成發展本港成為衛星 電視節目發射基地,將節目傳播到在香港以外地區國家,此舉可提高本港在世界 和地區上的形象·

經考慮對現已在香港經營及計劃開辦的電視台公平利益後,行政局決定衛星電 電持牌人的牌照條件應有如下的規定:

在香港有線傳播有限公司擁有專利指牌照期間,衛星電視不得向用户收取任 何費用,作為其業務開支之用,

如果透過廣告收入作為業務開支時,不得依賴本港的本地廣告市場作為其 夜主要財政來源·

(為使公平地對現行及計劃衆加廣播事業的機構起見並不得在最初運作之三 年内,播放粵語節目,其後則可播放經已在本港曾播放的節目,而屈時政府 亦西檢討是否可以播放新製作的粵語節目·

要負起責任以確保 椰放的節目,並無抵觸其他的版權,以及同時採取措 施使其所播放的節目亦為接收衛星電視的國家所接受,

遵守現行電視台業務守衛之電視節目標準的規定,但有關節目規定的播放的 時間則除外

不得插放香煙廣告,

* 遵守現行電視廣告標準,但該等廣告並不適合作為一種節目服務,以播送到 多個時差區域及包含在外國製作的廣告則除外。

此外,衛星電視牌照持有人必須為本港註册之有限公司,及不得為任何公司之 附屬公司,主要股東必須為本港居民,持牌公司須向政府繳交一筆牌照費,計算 方法是以其在本港米務收益的來源之一個百分率,

附二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