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專員提醒外遊人士 勿替毒販帶毒以身試法
禁毒專員韋基書今日(星期六)提醒市民外遊時必須慎防毒販引誘,以免成為 毒品帶家,抱憾終身,
整於暑假期間不少市民喜歡出外旅行,韋基营遂作出上述呼籲·
他說:「無知及貪婪的旅客,往往是販毒集團獲取的對象·」
「帶毒所獲得的報酬通常是極少的,可能只是區區數千元及一張免費機票,但 一旦被捕,付出的代價却十分巨大,」
「在一些國家,販毒必定被判死刑,而被判服刑長達二十五年,亦十分普遍·」
立基書指出,由於毒品問題近年已引起全球關注,國際閒亦已加强合作,許多 國家均採取積極掃毒行動,並加重刑罰,對付毒販,
極
在一九八〇至八九年的十年内,共有四百七十三名香港居民因毒品罪行被二十 多個國家拘禁,
禁毒專員特别向市民提出下列忠告,以防毒販有機可乘:
* 不要隨便替人携帶行李物件,除非確實知道行李物件内並無任何毒品或違禁
* 不要因為别人以行來過重為借口,答應以自己名義,替其登記行车·
*不要誤信「彼邦是可合法使用毒品」的謊言,所有國家均嚴禁非法使用藥物·
*不要誤信「你不是海關人員所注意的那類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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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遇到有人向你兜搭帶毒,應即向警方或海關人員舉報,否則,販毒集團 便可找取一切利益,你則要冒及承擔一切後果,
此外,他亦强調,本港對販毒已訂有一套嚴峻法例,最高的刑罰是終身監禁及 罰款五百萬元·被判罪的毒販,其財產亦可能被-
公·
非法藏有小量毒品亦可被判入獄三年及罰款一萬元,
韋革當呼籲市民,若發現可疑人物販賣毒品,可向警察毒品調查科(電話 五二、 「威三四)或香港海關(電話:五四五 六一八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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