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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襲港時工作程序 僱主員工應預早協議

勞工處今日( 星期六 ) 提醒僱主應預早與偉色作出協議,列明在颱風襲港時的 工作程序 •

協議内容應包括開工及体工規則,以及在各種有關情況下應支付的工資計算方

該麻發言人表示,由於不同行業不同眠位的工作性質及需要各異,法例並無特 别規定有關人士在颱風時應怎樣做,但僱主如能與僱員及早作出協發,則對雙方 都有利,並可避免出現混亂情況。

他說,在颱風襲港時,僱主應首先考慮僱員在工作場所及雕家或返家途中的安 全問題,

他續說:「在一般情況下,當八號或以上的風球懸掛時,或公共交通即將停止 服務時,僱主應讓其假無返家·」

「然而,在颱風襲港期間須擔任重要或緊急服務的僱員則屬例外,但僱主應在 聘請有關員工時清楚說明其實任,」

僱主如在草擬或制訂有關颱風嶷港期間工作程序時遇有疑問,可與勞工處勞資 關係組聯絡,

觀塘禁區措施

運輸署宣布,由星期一(七月二日)上午十時起,觀塘偉業街與基業街交界以 東約四十米處起至該交界以東約七十米處止之間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每日由上 午七時至下午七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外,所有車輛不准在禁區内上落客貨,

同時,目前於同一段偉業街實施之禁區措施將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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