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名商人被控 違反度量衡條例
自從度量衡條例於去年一月一日生效以來,共有二十四名商人因採用不準確的 重重器而被判罰款
條例生效後的首六個月為寬限期,而該等商人都是於寬限期過後被海關檢控
海關發言人表示,上述數字頭示在寬限期過後的十二個月内每月平均有兩名商 人受檢控 ·
他說:「被檢控的商人中,二十名為各類食物的孿售商,例如海鮮、水果、蔬 菜、燒臘,而其餘四名則為廢物收集商·」
「該等連例者共被判罰款五萬七千零五十元,」
根據度量衡條例,違例者的高刑罰為罰款二萬元及入狱六個月,
一名燒臘商人及兩名废物收集商由於採用不準確量重器,於最近三宗案件中, *共被判罰款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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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分别為在新界大埔墟大明里五號實華大厦地下經營燒臘店的朱建華;九節 元州街三〇六號地下蘇記廢紙五金的姚松與及九龍深水埗醫局街一四二號聯發 紙號的容旺富,他們均承認控罪,
在這三宗案件中,被告的嚴重器在初步測試時被發現不準確·
其後在政府化驗所的進一步檢查中更顯示燒雕商的兩把中國秤的最高誤差分别 比其實重量高出百分之十點四及十二點五
至於魔物收集商的兩個地磅,其最高误差則分別比真實重還少百分之二十四及 百分之三十一點四九
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如欲投訴有關度量衡的問題,可聯絡海關商品標準調查局 (電話:七一四 六一四六) 或消費者委員會。
他又說,在辦公時間後,市民亦可致電八五二 三一八五向海關當值人員投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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