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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窋普解釋為何需要採用新形式時說,本港的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初次制定時, 都在政府黨報公布·過去二十五年左右,這些條例及其附盤法例亦以合訂本的形 式印行,稱為綸正版
馬富醬說:「縞正版所載法例均為該等法例的真確本·目前,綸正版分三十二 彤刊印,約共有二萬頁,每年由省局所綸印的新小册和修訂直予以訂正,」
他指出,現時存在的綸正版,約有一千八百
律政司說:「過去二十五年來,印行綸正版的做法一直運作良好,但由於法例 的制訂及印行方面有新的及建議的改變,這個做法不能再繼續下去,」
「目前,新條例都以中英文制訂和印行,此外,把現有法例翻譯為中文的計劃 ,亦正進行,」
「以中英文編寫的新條例,是同一時間提交和印行;現有條例的中文本亦於適 當時候印行・」
連同每年所制訂法例數目的逐漸增長,預計在未來數年,雙語的編正版可能多 至八十册
馬萬巒說:「編正版的現有形式,實難以容納這樣巨大的增幅。」
經過廣泛的諮詢後,当局的結論是應將法例合訂本的形式全面更改,以活頁的 形式取代·
馬露營補-
說:「採用新的活頁形式,可大大改變我們現時修訂法例的方法,」
現時,當局有印行一些條訂頁,以助在一年中把編正版訂正,然而,正確使用 修訂頁的方法要做剪貼工作,對使用者而言,既麻煩又費時,
馬團世說,利用電腦印刷技術,法例可以活真形式印行及備存,並可經常加入 新的軍頁以替換舊百來訂正
維持新制度所需的人手,只是現行剪貼條訂百工作所需人手的一部分,
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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