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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九

「作為特區的憲法性文件,第三章更擁有人權法案所不具備的凌駕地位及鞏固 性,而這兩個條件,一向被認為是保障人權所必不可少的。」

「因此,從法理上宅,基本法第三輩在保障人權方面比人權法案更且超然地位 ,更具權威性。」

另一方面,譚耀宗指出,人權法案可能為香港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其中最主 要的是法案對政府管治效率的影響,

他說,在人權法案尊對小組的工作小組報告中,共列出五十八條可能達反人權 法案的現行法例·即是説,當法案通過後的短期内,便可能有五十八條現行的法 例要作出修改。

作重

他說:「這些法例的涵蓋面極廣,有些更涉及香港重要部門的日常運作,一下 子把這些法例盡數修改的話,無疑會對政府部門的運作帶來重大的影響,以致影 響有關部門的效率及公務員士氣·」

譚耀宗說,現時香港正處於關鍵的過渡時期,穩定對於香港來説,實在是相 重要的,而要維持一個穩定的局面,便需要一個内部相對穩定及有效率的政府·

他說,對於現時人權法的衝擊,政府是否能承受得來,而維持有效的管治,實 在使人懷疑·

此外,他指出中國方面已一再表示不承認人權法案的地位,假如政府還是軍方 面通過的話,難免使人權法案只有七年壽命,這對於人權法案來説,不免喪失它 的意義,

他說:「要使香港人權得到切寶的保障,我們必須監督特區政府,使基本法第 三葦的精神能落實於香港·第三章的條文能在香港得到徹底執行,這才是保障香 港人權的正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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