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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媸福利署今日(星期五)邀請欲於一九九一年舉行售旗活動,將莫經豐資助 服務的團體,向該署提出申請。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九九一年度約有三十個售旗日,申請團體必須是根據税務 條例第八十八條登記的真正非牟利團體,

所有申請書必須由津貼及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根據申請團體提供的服務,或 擬由售旗籌款資助的計劃的價值,及有關團體的財政需求評定,而申請團體更需 要證明有能力有效地辦售旗日,

在解釋沿用的評審準則時發言人表示,每一宗評審申請均會考慮下列幾點:

(甲)評估申請團體的管理能力,由於涉及公開線款項,這點十分重要;

(乙)有關團體提供之服務性質及社會對該等服務的需

(丙)根據有關團體每年的預算,經營盈虧、其他可供運用的資源及活動計劃去 評定其財政需求,及

(丁)有關團體辦售旗日的能力和能否盡量利用該旗日,

他又强调,籌辦售旗日的有關開支通常不應超逋售旗所律總收益的百分之十,

獲配售旗日的團體,亦應遵守警務處長發出的售旗日須知+

售旗日申請書由五月一日(星期二)起在銅鑼灣告士打道二百八十號世界貿易 中心十九樓社帝福利署派發或函南·

填妥之申請書應連同一份申請團體的路新年報及經審核的帳目表,於一九九。

年六月九日或之前,送抵社帝福利署,逾期申請將不受理,

社署將於本年九月分别通知獲分配售期日的團體·

社署接受團體申請 九一年度告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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